8月1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范小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范小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范小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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